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特点
·中心化验室 孟继芳·
2006年12月29日,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两个标准于2007年7月1日起同步实施,最迟于2012年所有供水企业都必须执行。我公司从2008年元月1日起,对所能检测的项目全部执行新的标准。和旧标准(GB5749-85)相比,新标准具有以下的特点:
1、 加强了对水质有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新的饮用水标准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其中有机物指标增加了74项,微生物指标增加了4项,另外一些对健康危害大,远标准偏宽的如铅、镉、四氯化碳等指标限值从严修订。
2、 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的水质标准项目的选择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了现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还参照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的现行水质标准。根据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水质指标增加,且更加严格,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的国际接轨。
3、 统筹考虑城乡饮用水卫生问题
新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个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现阶段放宽限值要求。
4、与其他标准协调一致
新标准引用了8个与本标准内容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设涉及饮用水水源水质、二次供水、涉水产品、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与水质监测等。使标准的内容与现有标准不重复,且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