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自来水收费标准
(单位:元/吨)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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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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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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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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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水利工程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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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
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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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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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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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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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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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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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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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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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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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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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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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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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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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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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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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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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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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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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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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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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根据靖价[2013]20号文件执行)
居民阶梯水价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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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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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量
(m3/年.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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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水价
(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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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水价
(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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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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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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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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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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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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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以4人为计算标准,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用量增加48吨。(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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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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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用水量≤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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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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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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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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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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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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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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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持有《特困证》的城区居民家庭每月每户免收5吨水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证》的城区低保家庭每月每户免收2吨水费;对持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农村家庭每月每户免收1吨水费。
2、小区供水工程收费标准:执行靖江市物价局靖价[2006]36号文件规定,未使用远传发讯冷水水表集抄系统的,供水工程费按开发建筑面积22元/m2标准执行;使用远传发讯冷水水表集抄系统的,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费按开发建筑面积24元/m2的标准执行。
3、城区公寓式住宅楼改水收费标准:执行靖江市物价局2008年3号文件,底层住户改水收费650元,其中水表以外部分收费500元,水表以内部分收费150元,二层以上每层递增50元,此标准为一路进水,住户有多路进水和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多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独门独户改水费用按实收取,以预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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